我单位里一天加班超过3小时,只给每月100元加班费,算违反劳动法吗?怎么计算,帮帮忙吧。

如题所述

很明显已经违法了。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计算应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每个月工作日平均为21.92天,将基本工资除以21.92得出每天工资,再除以8即是每小时工资。例如基本工资1000元,每日工资45.6元,每小时工资5.7元。
平常日加班,每小时以150%计算,假日加班,每小时以200%计算,国定假日加班以300%计算。
也就是平常每小时加班费每小时8.55元,假日11。4元,国定假日17.1元。
照你说的情况,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已经违法。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再者说,加班费发放也违法,假设你每月加班60小时,即使不算节假日的话,至少也该支付你513元才对。
你应该到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要求公司依照劳动法第41条规定重新计算加班费,并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三款限期支付你足额的加班费,如果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50%-100%的经济补偿金,并且有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违法加班的行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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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8
1.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事业单位最迟于1996年1月1日,企业最迟于1997年5月1日起实施。(1995修订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41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法第42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4条)
5.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51条)
6.所以综上所述,如果你的工作不符合劳动法第42条的限制,那么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你的工作单位每天让你加班3小时,确实违法了。
就加班工资来说,也是不足的。平常加班按照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的话,按照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而且法定休假日本身是带薪休假,所以法定休假日共有4倍工资。
你可以与公司进行调解,如果不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提条件。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03
违反。
延时加班,支付1.5倍的加班费。小时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综合除以21.75除以8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27
这并不难,按照国家标准,一名员工在一个星期内,上班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你签了劳动合同,上面有详细的劳动条约,你应该该有···,好好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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