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大学费用支付问题(急)涉及法律

我爸爸妈妈在我9岁的时候离婚了,后来我的爷爷承担了我70%的费用(生活费以及学费零花等)爸爸妈妈各自再婚生子。初中开始妈妈承担40%的费用,爸爸拿的是死工资没养我什么。
今年我即将面临高考,面对下滑的成绩我便学了编导(传媒类),可是这时爸爸坚决反对我学,还抢走了爷爷十几万的存折,他说爷爷一定会心软让我学,还从另一处住宿过来要打死我(我和爷爷住,爸爸跟后妈还有他们的孩子住),多次用很残忍的话打击我。继父做生意亏的血本无归(他人蛮好的),和妈妈又在七年之痒的坎上闹离婚。于是妈妈借的借、爷爷省的省,我已经学好并考完学校。爸爸今天过来告诉我,若是学编导上的大学和自费上大学,他决不会出一分钱给我读书。我声泪惧下的求他跟他说我的抱负编导的前景,他却歇斯底里的否定我,听都不听。
他还说他问过律师他如果和我的妈妈打官司,决对可以不出钱。今天我又知道妈妈煤气中毒差点离开我,我很担心,事情真的像我爸爸所说的他可以一分不出。
我有三个问题想请教:1.若是爷爷愿意出钱让我读书,爸爸从中干涉或是不准抢存折之类的,我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制止吗?他这种行为犯法吗?
2.在我专业分和文化分过线被录取,若是我爷爷不出钱,爸爸的这种要求被允许吗?若是我的妈妈爸和爸爸打官司,妈妈有胜算吗?

补充:我的奶奶也在我高1时去世,爷爷又找了个伴。爸爸和妈妈之间的仇恨很重。

1、如果你爷爷要出钱供你读书,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因为这是你爷爷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你爸爸抢存折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他应当无条件将该存折返还,因为那是你爷爷的财产,他无权侵犯。如果你爸爸抢走存折拒绝返还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2、关于你父亲是否需要出钱让你读书,要看下面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为成年人,如果你上大学了,原则上就已经会满十八周岁。那么你就不属于未成年。那什么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呢?同样也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也就是说,在校读书,原则上是以高中学历为一个标准的,毕竟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大学教育并不是必备的。这也就是你父亲为什么说他可以不出钱,也确实有过类似的判例。

其实,读书的学费也很多种方式,比如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很多学校还有绿色通道,包括社会各方面的救助,不会让贫困大学生失学的。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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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3-11
去告他吧~~~你现在还不能自己生存 所以要父母承担一部分学费
去争取你自己的利益吧~
第2个回答  2007-03-11
大学费用
不属于抚养费用之列
作为父母或是监护人
没有法定义务来支付
第3个回答  2007-03-11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父母要给你交大学的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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