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学法律的高手回答
一,美国的总统选举到底是直选还是间选。我能否这样理解,全国的公民看到了A和B两个总统候选人,但是他们不能直接选择他们,而是要选择自己的代言人帮自己投票,这个代言人叫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但是这个选举人要实现说出自己选A还是B。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和直选有什么区别?不是更麻烦么?那公民选举时岂不是根本不用看这个选举人的各方面素质,只需要看他是不是帮我选出我想选的总统?
二,每个州的选举人票数和这个洲的人口比例一样,我记得华盛顿不是这种方式,貌似还有两个州不通,又是怎么回事?
三,如果一个州按照比例有5票,是不是一个党得到了其中3票,他就拥有了整个州的5票?如果是偶数票,都赢一半,又怎么办?还是说5票当中每一票都不一样,可以3比2,可以1比4,等全国538个选举人都选出来,再由他们选总统?
四,如何确定一个州选举人5票的具体产生?是每个党派一个人当选举人呢还是派几个人?
五,结合以上几点,假如我是一个州的一个选民,我想选A当总统,A是属于民主党,那我是如何选出我的选举人的,然后根据如何的选举制度最后确定A当总统的。
希望按我说的五点回答哈。谢谢啦。
在补充个问题。美国的国会议员和州议员分别是怎么选出来的?是不是美国的公民既要选出自己州的议员又要选出国会的议员?还是只需要选出州的议员,国会的议员又所属州的议员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