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说我刚辞职手续办了一部分,还没办完,上一段时间班,再回原单位办离职手续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劳动者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劳动关系(与两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么新单位聘用你,老单位是可以控告你和新单位的,存在用工风险;对于你个人来讲,新单位完全可以由于你尚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不支付给你工资,你有风险。这都是不明智的。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