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惠安事业单位考试需要符合哪些报考条件才能报考?

2014年福建惠安事业单位考试需要符合哪些报考条件才能报考?

第1个回答  201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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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福建惠安事业单位考试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所指“应届毕业生”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为2013年及以前的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省内高校考生的“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必须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并可在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5.惠安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人员、已与我县卫生医疗事业单位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及与我县医疗事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得报考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


 6.备注为“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培养计划”的岗位,面向2009届及以后毕业,且已取得2014年福建省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该类型岗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层次需与岗位要求须一致。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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