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增值税怎么做账

我公司是刚成为一般纳税人。比如上月的销项数额为2576.58(货车),上月按简易征收计算的应交增值税为32559.28(客车),上月抵扣的进项税为1058.5。那么我缴纳的增值税为34462.47.水利建设基金为1121.57,增值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4135.49.请问一下我上缴这些税了。要怎么做账呢??还有月末一定要结转收入费用吗??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会计分录如下:

1、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2、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3)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企业做账流程: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和明细账)

4、根据会计账簿(主要是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根据会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表

6、年终结转损益(也可以逐月结转损益)

7、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根据年度会计报表编制所得税年报和其他各税种的汇算清缴自查表

扩展资料

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

1、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企业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当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4、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6、“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百度百科-会计做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0

不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交税的分录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计算增值税时有差别。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和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

分录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转出及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扩展资料:

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资料:增值税_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4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如果缴纳是当月的增值税那么直接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如果是上个月的增值税。

那么期末将贷方应交的销项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表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实际缴纳时再转入已交税金明细科目中转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财会〔2016〕22号文件的"预交增值税"科目设置,相较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设置,为增设科目。

还参照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包括了营改增后增加的四种需要预缴税款的情形,财税处理逐步和谐,纳税申报简单快捷,财报列示信息对称。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但是对于房地产企业等相关行业,"预交税款"的期末余额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不能结转入"未交增值税"。

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另外自然是要缴纳增值税,开不开票没有什么关系。

1、暂估入账一般是针对进货时的帐务处理。即:进货已办理验收入库、未取得发票、未付款的情况下要做暂估入账处理。

2、而收入一般都是在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下才做帐务处理的。如果做暂估收入,可以开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不开发票,但是,不管是否开票,都要纳税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如果缴纳是当月的增值税那么直接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上个月的增值税,那么
期末将贷方应交的销项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表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实际缴纳时再转入已交税金明细科目中转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2-17
购入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
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期末的应交税金余额就是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交纳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