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饭店上班 每月10号发钱(就是押十天)发上个月工资,可我不想做了,和店长说。 店长和老板商量好后,

我是饭店上班 每月10号发钱(就是押十天)发上个月工资,可我不想做了,和店长说。 店长和老板商量好后,店长说让我做到月底30号,晚上下班我考虑好后打电话给店长说帮她做到月底30号,我说到时候工资结给我,店长说好的,到时候一分钱也不少结给我的!可到了30号那天老板叫我下个月10号来结工资!我该怎么办?没签合同的。。。钱要急用!
可是别的员工走了多结清工资了,可是到我了,店长说:(老板说不结,下个月10号结,我也没办法)店长她这样说!其实老板很小气,他人很难搞的!到30号老板不结清工资,我去劳动局说!劳动局几天会办好我的投诉???

1、首先针对工资部分:单位是可以在你办完交接手续,辞职当天就给你结清工资,也可以按公司规定在下个月10号再结清上月的工资。
2、如果你确实急需用钱,你可以和公司商量,要求公司在辞职时将工资结清。
3、你如果没有签合同,请保留好相应的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辞职最好让公司给你出具相应的《辞职书》,《辞职书》的落款要有公司的签章和辞职日期,这样你就可以消除公司到时不给你结算工资的担心了。
4、至于你是否还要告公司未与你签劳动合同而要求赔偿金,这也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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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4
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被公司辞退一年以内算一年的补偿金(一年发一个月的补偿金)半年不到算半年。你可以去劳动局仲裁。
第2个回答  2011-01-15
要在杭州就好了,直接打“小强热线”,请小强帮忙,一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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