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可辞职公司不批!有什么办法可以收到工资又可以自己走?如果自离是不是没有工资

当初签劳动合同的时候签了三年!还没到期!可是两份合同公司却一份也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办?违约要承受多少的代价?是不是没有工资收?我现在是又急着要走又想把工资收回来(哪怕是十分之一)!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又收得到工资又可以短时间内离职?之前我也跟公司谈过!可他拒绝我的离职!不给辞职书我!我该怎么?

你好,签合同不等于你已经卖给他们公司了,你离职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一个月后你可以自己走了,如果实在你没办法的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样不仅公司会吧你该得的都给你,还需要付出代价的,回答晚了点,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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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4
1.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三个月试用期,而合同期限没有三年及以上,那么试用期约定违法,应当支付你一个月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金。

2.公司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3-1=2个月的双倍工资。

3.培训费的约定属于违法,是无效条款,你不用支付培训费。

4.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保属于违法。你可以以此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半年的社保并且要求单位支付满半年不满一年工龄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你没有任何过失,单位有上述三项违法行为以及一项违法约定。如果事实上已经扣了3000元培训费,那么就是四项违法行为。

5.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14
可以去劳动保护部门先咨询,把你的详细遭遇和大概能记起合同里的特殊条款告知工作人员。然后可以采取法律保护途径来保护自己。国家目前对劳动职工的保护力度还是可以信赖的。
第3个回答  2011-01-14
你好,你离职不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无效的,另外离职公司应该支付工资,你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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