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房产证了,难道还不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吗?

对方的房子是公房,他们买断后卖给我们家的。现在,新房产证已经拿到手了,可是房产所那头,竟然还是原房主的名字?这得怎么改过来?是不是还要找原房主,自己拿房你证能改不?还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是原房主的名字,同上,这两个问题,若改名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啊?
房子已经过到了我的名下,是公房所那边的底根,仍然是原房主的名字,维修基金也是原房主的名字,这两项,我自己能拿房票改吗?要不要原房主到场呢?谢谢了。

  有房产证可以,如果证明房子的所有人是谁方法如下:

    在房管局的官网查档窗口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合同备案号可以查询;

    带上产权人的身份证到房管局自助查档机查询;

    带上产权人的身份证到房管局的查档柜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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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5
公房所只能管理公房,你既然买断了,那么就属于产权房,备案的查询就要到房产局去。你只要是在房产局找到你的备案就能证明这个房产是你的了。
维修基金可以不过户,但是你一定要过户的话,需要你和房主的身份证、维修基金的发票,一同到税收机构办理过户。没有费用。
第2个回答  2011-01-15
正常流程是:房东办理好使用权转成产权(就是公房转私房),然后产证做出来是他的名字,这个时候他才是权利人,才可以办理买卖,然后再和你办理房产交易,等你的产证办理出来以后,凭产证去物业办理维修基金更名事项。
现在你说的新房产证是房地局出具的吗?如果是,那么是谁的名字?如果这个房产证是真的,那么房产局那边的资料可能是没有变更过来,让他们更新!如果房地局坚持他们没有错,那么你的房产证就应该是假的,你就要想一下,你们的买卖交易是否经过了房地局?私下交易是无效的,我国不动产是必须经过登记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16
当然可以证明
第4个回答  2011-01-15
gu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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