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如题所述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第一,对共有物品的处分权不同。按份共有的要对物品进行处分,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要对物品进行处分,需要经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第二,管理费用的承担不同。按份共有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按照共有的份额来承担。共同共有,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共同承担。

第三,是否可以转让份额不同。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共同享有的不动产或者是动产的份额。其他的共有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共同共有者,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任何共有者不得转让自己的份额。

第四,处分应有部分不同。按分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共有部分。

第五,分割限制不同。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分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合同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外,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份共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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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4

民法中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1. 成立的原因不同。以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共有人之间有人的结合关系。

2. 权利的享有不同。在按份共有,按应有本分享有所有权,即使用收益;在共同共有,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原则上因经全体同意,才能使用,收益。

3.处分应有部分不同。按分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共有部分。

4. 分割限制不同。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分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合同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外,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5. 共有物的管理不同。按分共有,除合同另有约定,一般简单修缮和保存可单独为之,改良行为,须共有人过半数,或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共同共有,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共有物的管理,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6. 存续期间不同。长期;暂时。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按份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

扩展资料:

按份共有的法律特征:

第一,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各个共有人的份额又称为应有份,其数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决定。在按分共有关系产生时,法律要求共有人应明确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各个共有人应有部分不明确,则应推定为均等。

第二,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根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换言之,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持有多大份额,就要对其共有物享有多大的权利和承担多大的义务。份额不同,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的。

第三,尽管在按分共有的情况下,各个共有人要依据其份额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但按份共有并不是分别所有,各个共有人的权利不是局限于共有财产某一具体部分上,或就某一具体部分单独享有所有权,而是及于财产的全部。——《物权法研究》王利明著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327页。

共同共有的特点是几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就不能划分各有多少份额,或者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各共有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例如:夫妻结婚后,共同购买的电视机是共有财产。即使夫妻中一方没有工作,完全是另一方购买的。夫妻双方对这个电视机也享有同等的所有权。这种权利只有在离婚才可以分割。另外在共有人之间也平等地承担义务,对外共同负连带责任。

例如个人合伙,各合伙人都可以对义务人行使全部权利,同样,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偿还能力的合伙人追偿。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的数额时,该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扩展资料:

百度百科-共同共有

百度百科-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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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2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1、 二者成立的定义不同。

按份共有是指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是指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2、 享有的权利不同。

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3、分割的限制不同。

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约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之外,随时可要求分割共有物。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4、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

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需获得共有人过半数同意或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而对共有物的一般保存行为和简易修缮,则可以单独进行。在共同共有中,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管理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5、 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

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而共同共有中,则没有应有部分的处分可言。

6、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

按份共有就其性质而言,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家庭等共同关系,因此其共有关系具有短暂性;而共同共有人之间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存续期间较长。

扩展资料:

1、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为与共同共有相应的一项制度。近现代各国民法无不设其规定,德国民法典将“共有”规定于“所有权”(第三章)中的第五节(第1008条—第1011条)。日本民法规定于“所有权”(第三章)中的第三节。此外1907年瑞士民法典及1958年韩国民法典均就按分共有制设有明文规定。

按照近现代民法立法与理论,按分共有,又称为“共有”或“通常共有”,指数人按应有份额(部分)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物权法原理》陈华彬著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 第787-792页

2、分别共有,乃数人按其应有部分,对于标的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之形态,为罗马法上之共同所有形态,其特征为:(1)系所有权量之分割

(2)共有人对共有物有管理权能,不过有时亦采多数决之方式或负有特别责任,

(3)各共有人对共有物有收益权能,

(4)有应有部分存在,可自由处分之。得请求分割共有物。可知共有为个人主义法制下的所有形态。——《民法物权论》(上)谢在全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275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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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2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⑴ 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没有此限制,因此,按份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共有人的结合关系,而共同共有人则存在这种关系。

⑵ 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⑶ 分割的限制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约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之外,随时可要求分割共有物。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⑷ 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需获得共有人过半数同意或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而对共有物的一般保存行为和简易修缮,则可以单独进行。在共同共有中,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管理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⑸ 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而共同共有中,则没有应有部分的处分可言。

⑹ 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按份共有就其性质而言,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家庭等共同关系,因此其共有关系具有短暂性;而共同共有人之间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存续期间较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3-08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⑴ 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没有此限制,因此,按份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共有人的结合关系,而共同共有人则存在这种关系。

⑵ 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⑶ 分割的限制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约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之外,随时可要求分割共有物。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⑷ 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需获得共有人过半数同意或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而对共有物的一般保存行为和简易修缮,则可以单独进行。在共同共有中,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管理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⑸ 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而共同共有中,则没有应有部分的处分可言。

⑹ 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按份共有就其性质而言,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家庭等共同关系,因此其共有关系具有短暂性;而共同共有人之间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存续期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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