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月30日办理离职手续 3.4.5月季度奖公司不发合理吗

2010.3签订的合同,合同中也没有找到关于奖金发放的条款,后来开部门会议的时候口头说过已离职员工不予发放季度奖,我没有见到书面的相关文件。可是今天已经是6.30日了,3.4.5月这一季度的还没发,并且给我通知不予发放3.4.5月季度奖!

首先你可以跟单位负责人协商,把你所目前面临的问题如实跟其反映,包括自己的劳动所得,如果是真的自己的劳动报酬,其次公司是无条件给你相应的报酬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要求你可以查核下你当初进入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并且可以参巧下劳动合同公司对员工奖励的约定;考核情况;对离职人员的规定等等。
再次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你需按照正常办理离职的,公司是必须一次性结清你的个人的劳动报酬。所以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和劳动法规定的必须还要经济补偿条件的还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最后你先公司协商,公司如果对于符合要求淡单位不履行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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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9
一、取决于几个条件: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书;公司对员工奖励的约定;考核情况;对离职人员的规定等等。
二、正常办理离职的,单位应该一次性结清个人的劳动报酬。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还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三、你个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对于符合要求淡单位不履行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那你只能认——具体界定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但要不情况说明清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30
不合理 您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违法行为!
第3个回答  2011-06-30
这个季度属于您已经履行过劳动的工作季,单位应当支付您该季度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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