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与甲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打算换工作并于3月11日向甲单位提出了书面辞职申请,4月12日与乙单位签订了合同。期间张三一直在甲单位工作,4月14日张三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甲单位再三挽留决定继续留在甲单位工作,请问他与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但是张三与乙单位没有构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啊,他并没有去乙单位上班过
建立劳动关系自实际工作开始计算,但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