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只有顺转的安排。一般所谓强制留队的情况,都是由于战士方面曾经接受过某种培训。在培训前,部队领导与其谈话时告知,若接受此项培训,需要将所学技术回报给部队和国家,学成之后有一定的年限要继续服役。
经过对方同意后,才签署协议或者顺转下一期士官合同的。但有些战士和家庭,想利用部队的免费学技术机会,来为自己增加就业本钱和谋取私利,假装答应部队方面的条件和要求,等退伍时又反悔,找理由坚决要求退伍,使部队和国家的培训费用造成损失。
这时部队坚决维护合同内容和规定,要求该人员必须留在部队继续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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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
第六十三条 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实行全程退役,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
(一)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二)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四)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五)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
(六)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
(七)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
(八)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凡符合前款第(六)、(七)、(八)项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
第六十四条 确定全程退役对象,按照基层党支部申报、团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核、师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审批的程序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