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老的《
兵役法》还是新的《兵役法》都没有规定强制留队的条款。但在部队,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在
义务兵期间,有人与部队签订了某些协议或者承诺,比如部队安排其学习军事技术或者开车等,学费和培训的支出全部免费给予被培训者。同时要求学成之后为部队服务数年后才能离开。这种选择事先都是与当事人说清楚了,当事人同意后部队才安排其学习的。但有人学成之后,背信弃义,把部队付出的成本作为自己的私利,想尽快退役,到社会上去使用或者获取利益。这样的情况下,部队有权要求当事人兑现承诺。估计你说的“强制留队”就是这种情况。如果没有这种前提条件,部队不可能强制留队。你似乎在隐瞒了你自己的问题,而强调部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