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省法院给我们发文书,一,案子由最高法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样对吗?立案是什么意思呢?
追答那就说明对方的案件高院已经受理并准备由高院开庭审理。另外,鉴于案件可能会被高院改判,所以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待到高院的再审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要执行原判决。如果再审判决维持原判决,则原判决继续执行;如果再审改判,则原判决不再执行,而是执行高院的再审判决。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建议你们还是积极准备应诉吧,以免真的被改判。祝好运!
是民事诉讼,关于房产的,初审是初级法院,出判决了,判给我们。后来对方不服,去了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也判给我们。现在对方又去省里最高法院起诉了。现在我们可以申请执行吗?省高级法院有权利阻止中级法院执行吗?
追答可以到中院申请执行。省高院不能阻止,即使改判,也只能事后补救。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对方去最高法院并不属于打官司,而是申诉。申诉是不能阻止中级法院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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