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去了省最高法院了,中级法院的判决就不能执行了吗? 如果现在申请执行,省最高法院有权利阻止吗?

如题所述

一般而言,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向高院申请再审,是不影响案件的执行。但如果对方的再审案件已经立案,那么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你的案件。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就有过这样的案例。追问

现在省法院给我们发文书,一,案子由最高法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样对吗?立案是什么意思呢?

追答

那就说明对方的案件高院已经受理并准备由高院开庭审理。另外,鉴于案件可能会被高院改判,所以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待到高院的再审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要执行原判决。如果再审判决维持原判决,则原判决继续执行;如果再审改判,则原判决不再执行,而是执行高院的再审判决。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建议你们还是积极准备应诉吧,以免真的被改判。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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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8
按照你所说的,你的案件判决已经生效,应该在基层法院执行,对方去省高院应该是申诉或者抗诉,如果申诉或抗诉成功(即高院裁定再审并立案),那么高院有可能会给执行法院的执行庭(局)发中止执行的裁定,如果没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庭应该继续执行。
也就是说你现在一定要申请执行,至于高院是否中止执行现在不属于你应该关心的。
第2个回答  2011-04-27
什么案子?如果是判了枪毙,那么必须等省高院的核准。如果初审是中级法院,那么上诉到省高院,就不能执行中院的判决。如果初审是基层法院,复审在中院,那么即使到高院申诉,也必须执行中院的裁决。追问

是民事诉讼,关于房产的,初审是初级法院,出判决了,判给我们。后来对方不服,去了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也判给我们。现在对方又去省里最高法院起诉了。现在我们可以申请执行吗?省高级法院有权利阻止中级法院执行吗?

追答

可以到中院申请执行。省高院不能阻止,即使改判,也只能事后补救。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对方去最高法院并不属于打官司,而是申诉。申诉是不能阻止中级法院的执行。

第3个回答  2011-04-27
你说的不清楚,说案子去高院是什么意思?是上诉吗?如果是,你就不能申请执行,因为中院的判决没有生效。如果是执行过程中,高院对案子启动再审程序,那原来的执行案就中止执行,等待再审结果。追问

你有QQ吗?

第4个回答  2011-04-27
案件尚未判决生效,中级法院无权执行,你的申请执行也不会立案。
纵横法律网 穆守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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