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危房,已拆重建,原有的老宅地基是否自己可使用?

开始建的时候我故意靠马路边自己的老地基预留1米,建好了以后我准备造0.80米宽的护窗栏,然而村里有几户不同意,要我的1米全部当马路,不许我建护窗栏,他们这样要求合理吗?

照理,只要房子不倒,这个宅基地就还是你的。如果房子倒了,这个房产也就消失,连带宅基地。
所以要在房子没倒前提出修缮申请,这个申请甚至能申请公积金。
修缮可以推倒重来,但不能超过原来的建筑轮廓,不能超过原来的建筑高度。
但可以改木屋为砼框架的,再多建一层地下室。

你这个情况特殊,要找村委会说说。我看你不要退让建筑轮廓,这个退让会继承的,也就是你再次翻建时,只能依照这次建筑轮廓来建设了。可以建花台,占在原来的位置上。

从道路来看,路边最好不要有墙,有墙要退1m,这是为了保证车辆通视,行人躲避等需要。
这个1m的空间,高度上要够2.5m,否则人员躲避容易碰伤。
如果你这个墙上有门,那么还要再远点,这是为了防止刚出门的人,被车辆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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