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集体福利如何定义?

增值税视同销售中有一种情况: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如何理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有哪些情况?

    集体福利主要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农村乡镇集体组织为满足本组织成员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本组织范围内实施或者通过社会服务机构举办的、供雇员集体享用的福利性设施和服务。

    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是由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方面兴办的。包括:职工食堂、浴室、托儿所、医务室以及生活供应等各项集体事业。

    集体福利的福利形式,主要包括:

1、住房福利,是指国家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改善职工的住宿环境而采取的一系列的福利措施和补贴方式。

2、交通福利,其具体形式有发放交通补贴,或用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等。

3、饮食福利,指供应免费午餐或提供误餐补贴、发放茶水、果品、点心等。

4、教育培训福利,其形式有教育补贴、送员工脱产进修等。

5、医疗保健福利,有医疗保险,免费体检、免费健身房或发放健身俱乐部会员卡等。

6、有薪节假,除政府规定的假期:丧假、产假、婚假、病假、探亲假以及陪产假外,有的公司还自己规定有一些假期:年假、轮班、培训,而且大多公司都有有薪休假的政策。

7、文化旅游福利,如为员工过生日、集体郊游和各种庆祝会、发放书报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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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1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意思就是将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发给职工。将这些产品理解为“用于集体福利”或者是“用于个人消费”。追问

能不能这么理解,个人消费包括了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包括的范围更广:用于内部职工 用于对外交际应酬的支出)

追答

你说得及对。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税法上认定的集体福利必须有一个特征,它是普惠制的,是公司雇员全体人人有份的,而如果不是人人有份的,只发给一部分人,则要算作个人消费。
在增值税中,不论集体福利还是个人消费,均可以做视同销售处理。
但在所得税中,集体福利如果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个人消费不但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分发给个人时还应当合并到当月个人工资薪金里一并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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