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点登记表怎么填

如题所述

  首先你得有一个登陆帐号,一般都是组织机构代码拿去注册。然后进入网址名称是“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进入网页后,请点击“基层用户”,输入已经注册审核的单位用户名,密码,即可进入功能菜单。点击“上报数据”,就可看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在监测软件中对于符合上述哪一项条件就选择哪一项,在框中打√。

  二.单位名称:应填写使用、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完整全称(与其许可证或单位印章名称一致),不可填写简称。
  三.部门:填写报告单位的具体报告部门,如“内科”、“外科”等。
  四.电话是指报告部门的电话,号码前应加区号,如0731-7702127。
  五.报告日期:是指不良反应报告填写时间。
  六.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真实全名
  七.性别:在相应的框内打√。
  八.出生日期:患者的真实出身年、月、日。如:1983-5-20。
  九.民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土家族。
  十.体重:
  1.注意以千克为单位(公斤);
  2.如果不知道准确的体重,请做一个最佳的估计。
  十一、联系方式:
  1.最好填写患者的联系电话或移动电话;
  2.如果填写患者的通信地址,请附上邮政编码
  十二、家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根据实际询问情况正确选择;
  如选择“有”,应具体说明。
  十三、既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包括药物过敏史;
  如选择“有”,应具体说明。
  十四、不良反应/事件名称:
  1.对明确为药源性疾病的填写疾病名称,不明确的填写ADR中最主要、最明显的症状;
  2.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的选取参考《WHO药品不良反应术语集》。
  十五、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时间:
  1.填写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
  2.当一个新生儿被发现有出生缺陷,不良反应/事件的时间就是该新生儿出生日期;
  3.当一个胎儿被发现有先天缺陷而发生早产或流产时,不良反应/事件的时间就是妊娠终止时间。
  十六、病历号/门诊号:认真填写患者的病历号或门诊号,以便病历详细资料的查找。如果没有病例号及门诊号,可以直接填写“门诊”、如果是经营企业(药店)直接填写“自购”。
  十七、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
  1.不良反应/事件开始描述前,应先说明患者因何种疾病, 使用药品情况,包括用法用量、用药具体时间;如*年*月*日,不要“入院第几天”,“用药后第几天”等;
  2.填写不良反应/事件表现时,要明确、具体。如为过敏型皮疹,要写明皮疹的类型、性质、部位、面积大小等,如为心率失常,要填写何种心律失常;如为上消化道出血,有呕血者,需估计呕血量的多少,严重病例应注意生命体征(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的记录;
  3.与可疑不良反应/事件有关的辅助检查结果要尽可能明确填写,如怀疑某药引起血小板减少症,应填写病人用药前的血小板及用药后的血小板变化情况;如怀疑某药引起肝损害,应填写用药前后的肝功能变化情况,同时要填写肝炎病毒学检验结果。所有检查要有检查日期。
  4.填写本次临床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的处理情况,主要是针对不良反应/事件而采取的医疗措施,包括为关联性评价而进行的辅助检查结果。如补做皮肤试验的情况;
  5.对与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有关的既往史进行简要描述:
  1>.高血压、糖尿病、肝/肾功能障碍等;
  2>过敏史、怀孕史、吸烟史、饮酒史、药物滥用史等。总之不良反应/事件描述及处理过程概括为3个时间3个项目和2个尽可能:
  3个时间: 1)不良反应发生时间
  2)采取措施干预不良反应的时间
  3)不良反应终结时间
  3个项目:
  1)第一次药品不良反应出现时的相关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
  2)药品不良反应动态变化的相关症状、体征和相关查;
  3)发生不良反应后采取的干预措施结果。
  2个尽可能:
  1)不良反应/事件的表现填写时尽可能明确、具体;
  2)与可疑不良反应/事件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要尽可能明确填写。
  十九、药品名称:同时填写商品名和通用名。如果商品名不详,统一填写“不详”。通用名要填写完整,不可用简称,如“氨苄”、 “左氧氟沙星”等。
  二十、生产厂家:填写药品生产企业的全称,不可用简称,如“哈药”、“白云”等。
  二十一、批号:填写药品包装上生产批号,请勿填写产品的批准文号或生产日期。
  二十二、用法用量:填写用药剂量和给药途径。特指单次用药剂量如500mg/次,4次/日,口服。
  二十三、用药起止时间:
  1.是指同一剂量药品开始和停止的时间。如果用药过程中改变剂量,应另行填写该剂量的起止时间,并予注明。
  用药起止时间大于一年时,应按*年*月*日-*年*月*日格式填写,用药时间小于一年时,按*月*日-月*日填写格式填写;如果使用某种药品不足一天,可填写用药持续时间,如:静脉滴注1小时或用药20分钟等。
  二十三、用药起止时间:
  1.是指同一剂量药品开始和停止的时间。如果用药过程中改变剂量,应另行填写该剂量的起止时间,并予注明。
  用药起止时间大于一年时,应按*年*月*日-*年*月*日格式填写,用药时间小于一年时,按*月*日-月*日填写格式填写;如果使用某种药品不足一天,可填写用药持续时间,如:静脉滴注1小时或用药20分钟等。
  1.本次不良反应/事件经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后的结果,不是指原患疾病的结果。例如患者的不良反应已经治愈,后来又死于原患疾病或与不良反应无关的其他并发症,此栏应选择“治愈”。
  2.不良反应/事件经治疗后明显减轻,在填写报告表时尚未痊愈,选择“好转”。
  3.不良反应/事件经治疗后,未能痊愈而留有后遗症时,应注意后遗症的表现。后遗症即永久的或长期的生理机能障碍,应具体填写其临床表现,注意不应将恢复期或恢复阶段的某些症状视为后遗症。
  4.患者因不良反应/事件导致死亡时,应填写直接死因和死亡时间。
  5.对于不良反应/事件结果为有后遗症或死亡的病例,应附详细资料。
  二十七.患者所患的所有疾病。疾病诊断应填写标准全称。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不能填写ALL或“白血病”。
  二十八、对原患疾病的影响:不良反应/事件对原患疾病产生的影响,依据实际情况选择。
  二十九、国内有无类似不良反应报道/国外有无类似不良反应报道: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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