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5-15
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
秦汉以来,官吏的选拔方法,主要是荐举和考试两种。在秦汉至南北朝,以荐举为主,考试为辅。隋唐时期,中国封建社会进入成熟、繁荣时期,经过长期的政治实践,国家组织日趋成熟,国家管理经验日益丰富,官吏的选拔与任用制度,也进入了它的成熟期。隋唐以后,选拔官吏以考试为主,荐举为辅。考试制度就是科举制度。
(一)科举制度的产生
1、科举制产生的根源
科举制的产生,是中国古代社会内部矛盾发展与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自我更新的结果。
九品官人法诞生之初,其构想的目的,是为当时的国家选拔人才和在国家机关中使用合格的人才(也有学者认为,九品官人法是世家大族作为支持新政权的政治交换条件而产生的)。但是,这一套选官制度推行的结果,却背离了人才选拔的初衷,沦为士族操纵政治的工具。士族利用九品官人法维护自己的政治特权,阻碍优秀人才进入国家政权,败坏社会政治,引起社会冲突和矛盾,并对中央皇权构成一定的威胁。同时,九品官人法也导致不思进取的世族走向腐朽、没落。
南北朝时期,随着世族势力的衰落,寒人的势力发展壮大,要求获得更多的执掌政权的机会。而统治者为了加强皇权,扩大统治政权的人才基础,也希望将人才选拔权力收归中央,由朝廷掌握。在这种情况下,批判九品官人法,要求以才选人的呼声高涨。这就是科举制诞生的社会根源。
在九品官人法失去人才选拔的功能和意义,在社会呼吁废除不合理的人才选拔制度的同时,新的制度已经在旧制度的母体内萌芽。秦汉的征辟、察举制度,魏晋南北朝的九品官人法,也含有考试的内容,只是这些选官制度中的考试居于次要地位,而且具有相对的封闭型。南北朝时期,人才选拔制度已在发生变化,梁武帝提出:“设官分职,唯才是务”。南梁还举行新的考试,只要考的好,就是“牛监羊肆,寒品后门”,都要“随才试吏” 。西魏、北周选举“罢门资之制”。北齐秀才试文学,孝廉试经义,由中书省主持。这些就是隋唐科举制的萌芽。
2、科举制的开始
隋朝统一中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中央集权,扩大政权的阶级基础,在文帝开皇年间,终于以分科举人取代了九品官人法以及中正制度。当时的分科举人,形式与察举制略同。隋炀帝即位后,在改革察举制方面强调两点:一是被荐举者的资格为“诸在家及见入学者”,使选举具有了开放性;二是“学行优敏,堪膺时务”,要有才学与实际能力。文献记载,隋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旧唐书·杨绾传》)。试策取士,揭开了选举史上新的一页,科举制度从此开始。
(二)唐代科举制的确立
隋朝诞生的科举制度,在唐朝得以确立。从考生的资格、考试的科目与内容、考试的形式,都有了具体的要求与规定,使之进一步完善与制度化。
考试的种类,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定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称制科。制科,又称制举,包括武举。常科与制科,性质不同,因而在考生的来源、考试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都有很大地差别。这里主要讲常科制度。
1、考生来源、资格
常科考生的来源,主要是两类人:生徒,乡贡。中央与地方官学的学生,经考试合格,由学校送尚书省参加省试,这些考生被称之为生徒。不在学校学习而学业有成者,则向州县“投牒自举”,经审查、考试合格,由州送省参加考试,这些考试随各州进贡物品解送,所以称为乡贡。
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形:一是触犯刑律者;二是工商之子;三是州县小李吏;四是九品以上官员。
2、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常科考试的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其中俊士、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并不经常举行,明法、明字、明算等科,不为人们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凡被推荐应秀才科而未能中第的,所在州的长官要受处分,所以学子多不敢应举。高宗永徽以后,就基本上无人以秀才及第。于是,明经、进士二科,就成了唐代常科的重要科目。
明经考试内容是贴经、经义、试策等,进士考试内容为时务、杂文、诗赋、贴经等。基本原则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贴经墨义。
考试形式大抵分为笔试与口试两种,口试的形式是对策。
3、考试、录取与入仕
常科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唐初由吏部主考,开元后期改由礼部主考。考生的考卷由主考部门组织评阅,初步平评出等第,确定录取人之后,送中书门下进行复核。在唐初,录取人员名单还要送皇帝过目。皇帝认为应该录取的人,还可以添入名单之中。省试录取,称之为及第。第一名称之为状元或状头。
中唐以后,取士不仅要看考试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的推荐。天宝元年,创立“纳卷”制度,考生在考试前向礼部主考官投献自己的作品,称“公卷”,以便录取参考。向名士投献的称为“行卷”,希望引荐。“纳卷”为营私舞弊开了方便之门。
及第者称主考官为“座主”、“座师”,自称为主考官的“门生”、“学生”,容易结党结派。
常科及第的人并不能立即做官,还要参加吏部的考试,或叫做“释褐试”,考试合格,才能授以官职。否则,要先作地方长官的幕僚,然后经地方长官的推荐,才能由中央授予官职。
通过选试,或者有名臣的推荐,才能做官。
制科考生,可以是官员,可以是庶民百姓,可以是登过常科的人。制科考试科目,名目繁多。制科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成绩优秀者,授以美官。武举考试由兵部主持,考试项目有射箭、马术与兵略的笔试。
4、科举制的社会作用
(1)科举考试的积极作用。打破了世族垄断政治、垄断官员选拔的现象,为社会提供了相对平等的考试机会,以及进入国家官员队伍的可能性。促进了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2)科举考试的消极影响。科举考试从本质上是为封建国家服务的,其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这就引导人们钻入封建国家的思想牢笼。科举考试把一大批知识分子都吸引到读经上来,减少了知识分子研究社会、研究科学技术的机会。有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不利于社会的进步。
(三)宋代科举制度的改革
宋代对科举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使科举制度在形式上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推进了科举制的发展与繁荣。
1、确立三级考试制度
唐代科举考试分为两级,一为州(府)试(发解试),一为省试。宋代增加了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经皇帝钦定及第者,被称之为“天子门生”。此举意在防止考官与考生结党营私,树立皇帝的权威。殿试最初严格,淘汰考生较多。仁宗时,殿试不再黜落进士,仅排名次。
2、官员、“工商、杂类”出身的士人,允许应举。
3、实行锁院、糊名、誊录,加强对考试的规范管理,防止舞弊,增强公平性。主考官“锁宿”,与外界隔离;官员应试单独设考场进行,称“锁厅试”;凡发解官、主试官、地方长官的子弟、亲属乃至门客,应发解试或省试时另设考场考试,称为“别头试”。意在防止只舞弊。
4、废除吏部考试,及第者可以直接授官。
5、确定三年一次考试。宋初,考试年次不定,英宗治平三年,定为三年一次考试。
6、扩大取士名额。设置特奏名,举人应省试或殿试多次不第,特赐出身,谓之“特奏名”,又称“恩科”。但也造成取士太滥之弊。
7、禁止名士、名臣举荐(公荐)。
总之,宋代科举考试与唐代相比,更加开放、公平、严格。
(四)明清科举制度的鼎盛与清末科举制的衰亡
元朝是科举制度中落时期。考试不经常举行,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待遇不同。
明清时代是科举制发展的鼎盛时期,科举考试的形式越来越完善,同时也越来越繁琐。与唐宋相比,明清科举制度有许多发展。
1、科举制度与学校制度紧密结合。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非由学校出身者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明清时期,国子监的学生,统称监生,监生肄业,可以直接做官,但出路不如进士好。府、州、县学是地方学校,学生称为生员。未取得生员资格的,不论年龄大小,都称为童生,童生要取得生员的资格,必须经过县、州、府逐级考试,合格者参加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合格者,录取为府、州 县学的生员。入学后,在校学习。再参加学政举行的岁试和科试,科试名列一、二等及三等前茅者,就取得了参加乡试的资格。
2、科举考试实行三级考试。首先是乡试,由各省主持,每三年一次,取中者成为举人,第一名举人俗称“解元”。其二是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举行,考生为举人,取中的第一名俗称“会员”。最后是殿试,皇帝亲自主持,主要考策问。殿试不淘汰会试录取的人员,仅排出进士的名次,分三甲,一甲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3、科举制度的弊端及其衰亡
明清是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同时科举制度也走向僵化与衰亡。
明清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考经义,规定在四书五经里出题,经义的解释,如“四书”,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准,考生只能“代圣贤立言”,不能发挥自己的思想见解。
考试的形式,规定必须用八股文的文体作文。
这种标准化、程式化的考试形式与禁锢思想的考试内容,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淹没了人的个性,销蚀了人的创造能力。它也浪费了大量人才,消磨了众多人的时光,妨碍了人们对自然、社会的研究,对国计民生的关注,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到清末,随着社会的开放,科举制度的弊端与危害日
第2个回答 2007-05-11
科举制度是中国隋唐时代产生的,通过制度设定和程序化操作,从所有男性社会成员的范围内挑选人才,担任国家行政官员的制度,而且被选拔的人才在理论上可以晋升至皇帝除外的任何行政级别的官职,由于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官僚阶级是统治阶级(以下详述),科举制度的实施,使不同阶级的社会成员有机会进入统治阶级之中。这种选拔制度,实际上体现了在广大社会成员之中,存在着提高自身政治地位的公平的机会。这种不考虑选拔对象的阶级属性的选拔方式,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阶级社会中,社会成员阶级属性的本质规定性,使低阶级的社会成员有了向高阶级跃进的机会。这样,社会成员的阶级属性不会固化于其出生时所继承的本源性的阶级属性,他所能达到的阶级等级从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后天的努力。因此,科举制度大大冲击了社会的阶级属性世袭制的陋规,并最终导致维护世袭的严格的等级制度的门阀制度的崩溃。科举制度实施之后,中国社会中社会成员的非世袭和奋斗意识勃兴,陈胜、吴广“将相王侯,宁有种乎”的诘问,社会成员们的答案是否定性的。由于有了阶级属性跃升的阶梯,社会成员们意识到他们的未来地位并不是由他们的出身给定的,而是自己当下行为的直接后果,这样一来,大大激发了社会成员的奋斗精神和挑战精神,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活力。
虽然由于选拔的官员有限,使得社会成员发生阶级地位跃升的机会不多,但是这种机会的存在和全社会范围内(当然女性除外)平等性、以及这种机会提供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确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进步。即使在古希腊、罗马时期,虽然有限的民主政治制度曾经在社会中深入推行,但是,阶级属性,尤其是奴隶阶级的属性依然被本质化了,在社会中,没有制度化的提供给奴隶主动改变自己阶级属性的公平机会。而在西方中世纪,阶级属性的本质化更是被统治社会的宗教势力解释为人类社会本质属性的一个重要表现,世袭的严格的等级制是宗教势力和世俗统治阶级维护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不公平社会秩序的基石。因此,诞生在公元六世纪左右的科举制度,在人类阶级社会的历史上看,无疑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进步。
第3个回答 2019-11-15
权利下放到地方,滋生腐败。毕竟只要考上了,只要考生愿意,总是能够做官的(先不管官的大小、位置),那么寒窗十年为的是什么呢?在古代读书可不便宜,书籍费用就不说了,人吃喝拉撒赶考也要钱,而供养一个读书人(没有任何功名那种)足够养活五口之家的伙食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费用下来,一旦考上,在交通通讯极其糟糕的古代,你觉得那些千辛万苦才考上功名的考生当官后会干什么?其次,士子们的各种好处加剧了土地兼并以及更加拖累朝廷的财政。最后,科举制的创立把本来就够低的武人的身价压得更低,导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加剧,人人都想着读书当状元而不是开疆拓土。毕竟在科举出来之前,屁民上升阶层在明面上只有武功,武功的权重也比文治高,但科举出来后,文武功的权重反过来了,去战场开片危险性本来就比文治要高很多,收益还比不上文治,随着时间推移,除非是没办法,否则谁会选择用武功上升阶层?
科举是为了从世家手中夺取人才、打破世家的人才垄断所创造出来的制度,隋朝之前的人才选拔制度是什么呢?举荐制,虽然这样让屁民权利比科举制小,但举荐制度起码避免了官员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状况
第4个回答 2007-05-11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只许考生作八股文,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这为中国的封建制度培养人才.
至于另外的朝代,总得来说对国家选拔人才是有帮助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