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家里有事,所以辞职,公司领导说一定要一个月后才可以辞到职,就建议我请假,我也同意了,就请假了,但回到

后,家里人说我工作地方太远,不要我回去上班,我在请假的时候,给公司领导打过电话说过这件事,领导让我积极说服家里人,但我到请假最后两天给公司领导说了,我真的不能去公司上班了.我的是签了合同的,合同是公司自己理订的,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说我是自动离职,所以就不给我发工资,也不退还我押金.而且我签的合同是一年,我是在第五个月请假后才没到公司上班了,公司之前也没给我买什么保险,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的工资和押金还能要回来吗?

这样的情况,要分成几个部分来说,不能混为一谈的。
第一,公司收取劳动者的押金,这是不合法的行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你到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你。你的押金一定能拿回来。并且劳动监察部门还会对企业处以每人500-2000元的罚款,这个罚款当然不是给你的。
第二,合同中本来就要注明社会保险的事项。公司没有帮你缴纳社会保险,当然也是违反合同的行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帮有帮你交纳社会保险,你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给予任何赔偿,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交所有劳动保险。所以,也不存在什么自动离职不给工资的问题。所有工资都必须要发放的。
第三,由于公司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没有给你发放工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所有应该支付的工资、押金、保险。如果公司不肯支付,还可以要求50%-100%的经济补偿金。
你到网上找劳动合同法,打印出来之后,把我说的那几条做上记号。拿着去找领导,好好跟他谈,要求他支付你所有的公司、押金和保险。并且说明,如果不依法办理,那你就到劳动仲裁委去提请仲裁。那时候除了还是要支付你的要求之外,还有经济补偿金问题,以及对其他员工收取的押金,每个人都会最高罚到2000元。那就得不偿失了。用这样的方法跟老板讲,你才能占住合理合法的立场,而且给老板施加压力,你也许可以拿回你的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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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4
公司这么做合法,因为你委约在先,你是在公司没有允许的情况下离职的,建议按正常程序辞职!另外如果入职前合同上说明了交保险而公司没交那就是公司委约,你们这是双方委约,都有责任,建议弄清楚后协商,如果不行就走法律程序,不过要考虑好了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自己得到的补偿和赔给公司的哪个多,如果对自己没好处就算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04
押工资本身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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