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我家(是2层的民房)东南方向2.3处正在建25米高层建筑(挖去水平2米以下了 据说做地下车库),在既没有与相邻关系协商签字的情况下就动工了,这样的间距合乎建筑规范?还有规划局的规划合法合情吗?为了保护我的通风采光权及房屋安全,我该采取哪些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再者建筑商一方在无协议和无我签字下一人叫公证处拍照我家房屋保全,说有任何房屋损坏赔偿,建筑商一人按了手印,这样的公正有法律效应吗?迫切行内业士给我详细的解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