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09年签的合同,合同是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
装修的时候才发现一个大问题,合同里写的: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89.09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73.49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15.60平方米。
实际测量套内面积仅有61平方米,这个“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到底是什么意思?开发商这样的合同合理吗?
急求回复!!
82%的得房率是“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啊,并不是实际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啊!61/89=69% 什么事儿啊,多掏了28个平方的钱。。。血汗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