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签订转让、买卖、赠予、继承等协议;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改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缴纳税费后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一、房产过户在哪办理
房产过户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二、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过户费用如下;(1)契税;(2)营业税:(3)土地增值税;(4)所得税;(5)房屋交易手续费;(6)房屋产权登记费:(7)房屋评估费;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三、领证(12个工作日)
地税局开出完税证明后送海甸房管局,12个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发证办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房产过户流程:
房产办理过户按揭的后续手续比较复杂,涉及到银行、评估、农税、房管、土管等多方,碰上房子产权有问题的,还要去产权交易中心查产权。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找评估公司做评估。
第四步,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最耗时间的阶段,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第五步,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第六步,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第七步,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第八步,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第九步,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如果是全额支付房款,则可以省略第三和第四步手续。走完这些步骤,房产三证算是办齐了。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对于目前市民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以及过户的流程,介绍可以分以下步骤:
1、建议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选房。
2、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及房主签订《三方协议》并交纳定金。
3、买方、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会面,在中介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买方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卖关系正式成立,买方按约定日期将首期房款交予房主以及将代理费交予中介公司,同时中介公司开始为买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4、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5、中介公司专职过户员携带买方和房主以及相关资料前往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如果可以上市交易,地税局将出具契税、营业税清单,由买方和房主当日缴纳,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
6、买方及房主在过户员带领下,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递件登记和缴税手续。买方和房主分别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此期间房产交易中心将对买卖双方所提供证件和缴税情况进行初审和复审,以确保过户条件无误,否则交易中心会将相关问题及时通知给中介公司。
7、中介带领新业主与旧业主进行物业交接,即结清房屋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最后查验。
8、满20个工作日后,过户员通知并带领新业主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新房产证,同时通知前房主准备领取房款。至此,购买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完毕。

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交易核准证明;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房产过户手续:(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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