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起诉中包含两个法律关系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这里的问题应该是民法中关于诉的合并的问题。

我国民法中规定:
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有牵连的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诉的合并,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诉的合并,专指诉的客体的合并。
诉合并的条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彼此独立的几个诉在主体或客体上具有关联性。诉的合并的意义在于提高诉讼的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二是受理案件的法院至少对数个被合并之诉中的一个拥有管辖权;
三是合并的各诉在审判时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要么都适用普通程序,要么都适用简易程序;
四是合并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审言辞辩论终结前;
五是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所以说两个法律关系(即两个客体)如若是满足合并条件,那么就会合并,否则需要一个个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1-09
你好,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