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0

济南市为了打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且和谐的城市环境,以保障市民的健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条例明确,适用于全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而县(市、区)则在其各自范围内负责环境卫生工作,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则负责其保洁责任区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保、卫生、房产、园林等,也需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部门协同合作。


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需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家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经费投入,使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同时,他们需要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通过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升垃圾处理效率和环保水平,推动其产业化的进程。


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各级政府需加强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培养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倡导讲卫生的良好风尚,禁止妨碍环境卫生作业的行为。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关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确保他们的权益和安全得到保障。对于在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扩展资料

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于1997年8月16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