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我感觉工作不合适,想走人但老板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有法律保护吗?

第1个回答  2009-04-06
有,,,,前题,你具备了有没有,试用期天天上班打卡记录,和临时工牌,,有的话,,,直接去劳动局,,
第2个回答  2009-04-07
投诉他,因为你毕竟是在他那里做过一定会有证据的存在 加油吧
第3个回答  2009-04-07
做了事。那就要有钱的。可以去找老板说说。说你是懂法的。
第4个回答  2009-04-06
告他,打他,骂他,恨他,鄙视他!
第5个回答  2009-04-07
加油,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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