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时需要给员工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上交公司。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但是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人单位自己那一份必须留存二年备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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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3
是离职证明还是劳动合同呢?
离职证明是需要在离职时交给劳动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的话其实就不需要了。
第2个回答  2021-07-23

需要,为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企业为员工尽的最后一项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第3个回答  2021-07-24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依法开具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留存的劳动合同不能给员工,要留档至少两年,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4个回答  2021-07-24
正常来说。劳动合同是一式几份的,一份公司留底,一份给员工。因为员工在入职新公司或者其他时候是需要提供上一家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所以是需要给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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