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作业1: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12月1日,购进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0元、增值税额68000元。
(2)12月5日,将1日所购货物80%出售,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款585000元;将其余20%用于本企业发放集体福利。
(3)12月10日销售本厂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价款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同时开具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开具收据收取包装物租金11700元,均单独记账核算。
(4)12月15日,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款200000元;支付该批原材料的运杂费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注明运费10000元、保险费1000元、装卸费1000元。
(5)12月25日,将本厂刚生产出来的新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不含税成本30000元;
(6)12月31日,经盘点发现上月所购一批原材料被盗,账面成本为54650元,其中运费4650元。
请问:该企业12月份业务应缴纳多少增值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