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题

增值税作业1: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12月1日,购进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0元、增值税额68000元。
(2)12月5日,将1日所购货物80%出售,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款585000元;将其余20%用于本企业发放集体福利。
(3)12月10日销售本厂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价款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同时开具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开具收据收取包装物租金11700元,均单独记账核算。
(4)12月15日,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款200000元;支付该批原材料的运杂费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注明运费10000元、保险费1000元、装卸费1000元。
(5)12月25日,将本厂刚生产出来的新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不含税成本30000元;
(6)12月31日,经盘点发现上月所购一批原材料被盗,账面成本为54650元,其中运费4650元。
请问:该企业12月份业务应缴纳多少增值税?(10分)

1.12月1日,进项税68000元。
2.12月5日,80%货物出售销项税85000,因为有20%用于本企业发放集体福利,所以这部分进项不可抵扣,不可抵扣额为68000*20%=13600元。
3。12月10日,销项税=34000+(11700/1.17)*17%=35700元.
4.12月15日,因未取得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但运费可以抵扣,按7%抵扣.10000*7%=700元
5.30000*(1+10%)*17%=5610元.视同销售
6.进项转出 (54650-4650)*17%+4650*7%=8825.5元
本月应交增值税=85000+35700+5610-13600-700-8825.5=1031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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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23
我也觉得应该是这样:

1、进项68000;
2、销项585000/1.17*17%=85000;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应作进项转出68000*20%=13600;
3、销项34000+11700/1.17*17%=35700;
包装物租金为价外费用(含税),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计提销项税额;
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除外),逾期未退再计提增值税;
4、运费可抵扣10000*7%=700;
5、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新产品没有同类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 30000*(1+10%)*17%=5610;
6、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转出 (54650-4650)*17%+4650/(1-7%)*7%=8850

应纳增值税额:85000+35700+5610-68000-700+13600+8850=80060
第2个回答  2009-03-23
1楼的答案较准确。2楼的第6项4650/(1-7%)*7%是错误的哈,运费抵扣是运费直接*7%,在做进项转出的时候也应该是直接算哈。
还有第4项中的“取得普通发票注明运费10000元”这个严格点说是不能抵扣的,必须是取得运输发票才能抵扣不是普通发票哈。
第3个回答  2009-03-22
1、进项68000;
2、销项585000/1.17*17%=85000;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应作进项转出68000*20%=13600;
3、销项34000+11700/1.17*17%=35700;
包装物租金为价外费用(含税),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计提销项税额;
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除外),逾期未退再计提增值税;
4、运费可抵扣10000*7%=700;
5、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新产品没有同类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 30000*(1+10%)*17%=5610;
6、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转出 (54650-4650)*17%+4650/(1-7%)*7%=8850

应纳增值税额:85000+35700+5610-68000-700+13600+8850=8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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