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还在试用期内,有工资吗?需要扣工资吗?

我是4月27号上班的
进厂之前,说试用期有三个月。工资为1300一个月
这里是刚新开厂,所以我们也没签定什么合同
我们这里是每月的25号发工资
到了5月的25号。我领到了4月27-4月30日(共4天)的工资
也就是5月1号—5月25号(共25天)的工资要被扣押
到辞职不做的时候才会退
可是今天由于一些原因,我不想在这里工作了
我上班工1个月零几天,按照说好的试用期三个月
那我就是还没有过试用期
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能不能拿到我这一个月零几天的工资?
或者是工资要不要被扣一些?
要是不批准我辞职该怎么办?
我很急,很矛盾。不太懂劳动法
请各位高手帮忙指点。。。
还有就是因为刚开的厂,大致上没什么事做
可是我也做了。没有旷工和违反规定
要是他说没做什么事,要扣工资怎么办
应聘的时候我本来不是应聘现在的岗位
可是主管说叫我去做这个岗位,我从来没做过
不过我还是上班了,还上了一个月

工资肯定会付给你的,只是多少的问题。至于多少那就要看你们的合同,既然你没签合同很有可能公司会找些理由来扣除你的工钱。你这样的情况去找劳动局估计都不会理你,毕竟你是一个人一个月的工资。
在外面闯荡,工作要物色好,你在一个地方呆要看有没有潜力,我是觉得如果能锻炼自己,不要在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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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3
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则劳工关系在三天后自然解除;工资应该按照你在公司实际提供工作的日期予以结算。劳动者只要提供劳动公司就要支付工资。如果公司不给,则只能通过劳动局了。
第2个回答  2009-06-03
主要看老板人怎么样了,其实你在实习期的时候是应该不给工资的!
第3个回答  2009-06-04
实习期间有工资,如果你不想做的话,要走了话,那么可能要扣除你一百或两百的工资,你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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