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退押金,说我损坏了他的家具,怎么办?

房东不退押金,说我损坏了他的家具,怎么办?这房子租了快五年了,刚来的时候家具不说坏但是还能用,他家那个冰箱到现在为止,没有十年也有八年了,我根本没有损坏他的家具,只是家具老化了,不能用了,后来我就自己买的冰箱,他现在又要拿我自己买的冰箱抵押还不退押金给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求大神帮忙解决。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承租期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损毁了出租人所拥有的出租屋中的家具的,应当在损害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程序上如果房东无法举证证明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内导致了家具的毁损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认可房东的请求。
法律分析
在法律规定上,民法规定了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内有义务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本案中即家具),因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造成了家具损坏的,在法律上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但是,法律还做出了如下规定:如果承租人是出于合理或者约定使用的方法,根据租赁物即家具的性质合理使用家具,对家具造成的合理损耗,房东则无权要求其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房东想走法律程序想要起诉承租人的话,必须有证据证明第一,承租人造成了家具的损坏而非家具天然的损坏或者是出租人造成的损坏;其次,是在承租期间内造成的损坏;再次,这个损害不是属于正常使用的损耗范围内,而是由于承租人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此时人民法院才能支持房东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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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1
1、你们有没有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有,你确定一下有没有关于这种情况的约定;
2、你查一下那个冰箱的质量保证期限。如果在期限内的话你可能要承担责任(但并不是说一定是你承担责任,还可能基于其他原因应由房东自己承担责任),但期限外你就无须承担责任;
3、家具的老化等你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4、注意保留你和房东交涉的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保留他非法扣押你的冰箱的证据,准备好证据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如有帮助请采纳,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11
遇到这样的垃圾房东可能只能认倒霉。因为事情不大,打官司实在赔不起时间!就这样算了实在气不过。这些情况只有在租房子时签约时约定条款避免,如果当时忽视了,现在碰到这样的垃圾房东就要认倒霉
第3个回答  2018-06-11
这个比较麻烦,当初签合同没有说什么吗?
如果没有说,那就很难解决,
如果合同提到了家具问题,就可以按照合同办理
当初冰箱不能用了,就应该要求他买过一个
实在不行,那就报警,看看能不能帮助你追问

之前可以用,但是用了两年之后吧,冰箱里面下面结冰,不好用了,他说是我弄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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