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理由辞退我,我可以不同意吗?

单位无理由要和我接触劳动关系,也说会按照国家规定赔偿违约金,但是我不想走?怎么办?还有办法可以留在公司吗?谢谢您

一般情况下,单位辞退你属于对方的权利,能够通过合法或者违法途径均能够将你辞退,所以如果违法将你辞退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根据辞退你的情况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1-04
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追问

有多大把握可以裁决成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啊?

第2个回答  2014-11-04
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理论上可以,但客观上较难实现,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追问

单位是无理由突然辞退我,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追答

按照你的工作年限赔偿,不能要求双倍。

第3个回答  2014-11-04
单位依照规定辞退你,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承诺按照规定承担违约金,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你想继续留在单位,不大可能。
当然,如果你单位的领导改变主意,是可以的。你要搞清楚单位辞退你的原因,多在自身上找原因。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你可以求得领导的谅解。预祝你如愿!
第4个回答  2014-11-04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你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追问

单位是无理由突然辞退我,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