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病假人员处理

我公司有一人长期请病假,公司想和他协商解除合同,但他坚持要到病好后来上班,但需要休很长时间病假,3个月以上病假(已经休6个月的病假了),该如何处理?

1、调查一下是否真实的病假,可以定期探望一下,让他提供主治医生联系方式,或者去其就诊医院问一下。如病假不真实,他就是旷工,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即可。
2、如果病假真实,看他是否在医疗期内,超过医疗期了,可以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其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下是可供参照的法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规定 第7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追问

我们也是想与她协商解除,该给的都给,可她就是不同意,还想病好了再上班,但至少要到过年后,时间那么长,公司不可能同意,就僵到这里,不知道怎么办。拖了很久、

追答

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解除的,参照我上面说的,应当走的流程都要保留好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措手不及。
先根据她的工龄计算出医疗期,医疗期如果已经超过了,先发通知要求她回来工作,她回复不能上班的理由留作证据,然后给她安排一次调岗(较轻松的岗位),她如果还以生病为由再次留作证据,此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提前30日通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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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10
【案情】尚某是某公司财务部的会计,最近她感觉身体有点儿反常,经常发低烧,但一直查不出病因。两个星期过后,尚某的低烧仍然退不下来,医院为她作了各种门诊化验,还是查不出病因来。于是,医生要求尚某住院检查,并为她开具了住院证明。 尚某拿着住院证明回公司请假时,财务经理竟然没有批准,对她说:“这周是月底结帐的日子,不能批准你住院做检查,等一周后工作不忙了,你再去住院吧。” “那不行,我现在就必须住院。”尚某回答,并立即前往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开始住院接受医生的各项检查。 一周后,尚某出院回单位上班时得知,她住院因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故住院期间不能按病假对待,公司已经在考勤上把她这一周的住院按事假进行了处理,并扣发了尚某一周的工资。尚某提出异议,人事经理向她解释说:“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员工请病假要凭医院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并征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后,才可以享受病假待遇。否则,就不能休病假,只能按事假处理。” 【问题】1.公司规定休病假必须经公司批准是否合法? 2.员工休病假是否必须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条件? 3.劳动者休假是否必须凭医生的证明?劳动者看病的次数有没有限制?劳动者看病的医院有没有选择? 4.公司若怀疑尚某病假是假如何处理? 5.病假期间应按什么标准发放工资?病假工资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6.如何对长期休病假的员工进行管理,避免因虚假病假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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