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离职,不办理交接手续怎么办?

想跟大家咨询一下:各位HR有没有遇到员工离职,不办理交接手续的情况?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咱们HR应该怎么办?当月工资是否正常发放,还有没别的可以规避风险的方法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在此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了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此时,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对抗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扩展资料

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

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且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如果劳动者辞职以后,劳动者不办理交接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延迟发放工资或者拒绝支付其工资。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第2个回答  2014-04-27
应该给该员工发一份限期返岗通知书,如果未限期返岗就发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样即使有什么纠纷,公司也有一定证据 查看原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4-26
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好像以前还能做个保险中断来控制一下,不过最近好像政策有变化,不能做中断了。工资应该还是正常发放的吧。强烈呼吁咱们建立一个类似于诚信数据库之类的东西,让大家以后针对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但又不好好办离职手续的人集体鄙视一下,不招这类人进来 查看原帖>>
第4个回答  2014-04-26
回复3# 一般员工离职不办理交接走了,其实对于公司造成损失倒是谈不上,只是如果不按正常的手续办理交接,回过头来发生了仲裁或是别的就不好说了,咱做HR不就是为了将风险规避到最小,咱工作做起来也会顺手些。就是看看大家有没有什么高招?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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