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8岁(虚岁),上一年级,在“小饭桌”托管。今天,老师给我打电话说我女儿玩耍时不小心摔倒了趴在同学的身上,并导致同学的眼镜坏了,脑门蹭破点皮!学生家长要求换眼镜片!我刚时听完也很着急,问眼睛有没有事,回答说眼睛没事,但人家要求换个眼镜片。我想只要眼睛没事比什么都好,换个镜片就换呗!花多少钱我拿多少钱!回到家我想,女儿是未成年人,并且这事又是在学校发生的,学校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中午,我把女儿接回来问她事情的前因后果,女儿说,当时她们四个同学正在玩游戏“老鹰捉小鸡”我女儿做老鹰捉她们三个,快捉到那个同学时,那个同学把身子往地下一蹲,我女儿因跑的快一晃就趴到了她的身上,他俩一起摔倒了,女儿只是把胳膊肘蹭红了点,而那个同学的脑门蹭破点皮眼镜片坏了!我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得了,没大事就很幸运了。只是想多了解一点法律知识。望有识之士指点!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