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0月20日入司,试用期是1个月,今年2012年5月19日被公司无故辞退,当天给我一个说我不适合公司为由的书面纸张和当月工资+一个月的补偿金就把我辞退了。然后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合同2、未交任何保险、3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当天就将我辞退4、公司允诺员工年终奖1万以上(跟公司业绩挂钩,但是绝对能达到年终目标,只是会多少而已)。。。现在我要求公司补偿,公司应当具体补偿我多少?
我月工资是2500,不好意思,忘了说了
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如下补偿:1、因为未签合同的6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2、满6个月未满1年的单月工资的双倍补偿?
3、未提前通知的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4、按照一定比例的年终奖金?
5、补交保险
现在我的疑问是可以全部都能得到,还是就是其中几个呢?
谢谢,能帮我算下具体补偿金额是多少?
追答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朋友,我问题补充了,能再帮我解答下吗,谢谢
追答具体的补偿金计算,建议你到你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