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了单位不签合同不交养老保险,说我有错把我辞退,劳动仲裁说我有错不赔钱对吗?单位给的理由是说我...

8年了单位不签合同不交养老保险,说我有错把我辞退,劳动仲裁说我有错不赔钱对吗?单位给的理由是说我脾气不好说话难听,这是理由吗?求详细解答。

1、你在单位工作了8年,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2008年2月1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如果单位所说的你有错并不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范围内(“脾气不好说话难听”不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则单位辞退你需要按照你已工作年限支付至少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不知你申请劳动仲裁的诉求是什么,如果你对仲裁委的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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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7
1、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且在一个月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3、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12-06-18
不是 1年不签合同 前1年双倍工资 之后视为无期限劳动合同 单方辞退单位有过错双倍赔偿 平均年工资X工作年限 脾气不好说话难听不是法定过错 他们简直放屁
第3个回答  2012-06-21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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