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解到的情况是双方修车费用2000以内,各自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对方,修车超过2000的,实际修车费减掉2000(这2000是各自保险公司赔给对方的,走的是交强险),剩余的部分,走商业险,我的保险公司赔付他70%,剩余的30%他自己支付(没有车损险,这部分费用他没有理由再让我赔偿了吧)。他的保险公司赔付我30%,我自己支付70%(没有车损险),是这样吗?他还能提出其他的补偿吗?
赔偿费用是对方找我保险公司要吗
追答如果你有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话,就是优先向保险公司要
如果我的修车费用小于2000,对方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如果大于2000,我只需要支付多出部分的70%,假如修车花3000,我只出700块钱,对方保险公司要出2300,是不是?除了这700块钱,我就没有多余的支出了吧
追答是的,如果你有车损险和免责险(不计免赔),这700你也不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