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提成激励方案-16

如题所述

第一,责权利匹配原则,销售人员负责回款,以回款确认业绩提成。

尽量不要在签下合同或者实现收入后马上给销售人员发提成奖励。
销售只有实现了回款,才是成功的。销售人员最先发掘客户、最早接触客户,他们对客户有最直观的了解,因此他们应该是回款的第一责任人。让销售人员担负回款责任是保证销售质量,加速资金回笼的重要安排。这等于把销售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

第二,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不能超过产品的毛利率,设定为毛利率的10%~20%比较合适。
具体提成比例的高低需要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
(1)销售人员的底薪设置。底薪高,提成比例就低;底薪低,提成比例就高。
(2)销售价格区间。如果在销售价格区间内,提成比例可以低一些;如果销售价格超过了上线价格,超过部分的提成比例可提高,甚至可以把超额利润的大头给销售人员。
第三,提成奖金不宜一次发放完毕
不把销售提成一次发完,这是一种牵制手段。一方面,可以督促销售人员对后续的销售行为负责;另一方面,可以限制销售人员随意跳槽,把客户信息带到竞争对手那边。
建议销售提成按5∶3∶2的比例发放,回款实现后发放50%,年末发放30%作为年终奖,下一年末发放剩余的20%作为年终奖。
第四,发生坏账的,要明确销售人员的担责比率,并在发放提成时扣减担责金额。
销售人员业绩的好坏,要看其创造的利润减去坏账里的成本后是正还是负。如果一笔坏账对应的成本吞噬了之前所有的利润,那么将抵销销售人员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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