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了社保转移,不转可以吗

如题所述

员工在异地工作,社保是可以申请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的,根据本人意愿进行。但是社保不进行转移的话,那么不同地区缴纳社保是不能进行累积,会影响员工以后享受相应保险待遇。

1、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按照我国社保相关规定: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

4、对于经常变动工作地点,居住地尚不确定的人,社保的办理有两种策略:一种是在工作地分别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几年后一次性转移合并;另一种是请求单位将钱以工资形式发送到个人,自己到某个城市统一缴纳或者委托第三方公司缴纳。

因此,社保是否转移,主要看个人意愿,是否需要。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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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3

员工在异地工作,社保是可以申请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的,根据本人意愿进行。但是社保不进行转移的话,那么不同地区缴纳社保是不能进行累积,会影响员工以后享受相应保险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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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2
异地就业要不要转社保
工作调动比较频繁的小伙伴经常会考虑要不要转社保,有的小伙伴甚至认为直接停缴算了,省得麻烦。这里提醒一下,社保一定不能因为异地就业而停缴。小伙伴们要考虑是否转移社保的问题。对于工作调动多的小伙伴,经常转移社保也不太现实,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于这类朋友,建议还是不要转社保,等什么时候觉得该在某个地方定居之后,把前面交得社保统一转到这个地方就可以了。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社保还是随着人走比较好,因为政策一直在变,社保跟着人走总是不会错的。
社保怎么转移
通常是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
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社保转移流程
如果只是在省内进行社保转移的话,那么就只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就可以了,基金不再转移。如果是跨省转移,那么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没工作怎么缴纳社保
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工作,如果担心自己的社保就从此断缴,那么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保,但是自已缴纳只可以在户口归属地缴纳,如果你想自己去缴纳外地的社保只有通过挂靠代理社保的形式就可以,把自己的社保挂靠在社保代理公司那里缴纳,等以后有了新工作再续保,但是停保的这段时间的社保费用之后还是需要补齐的。
异地社保处理建议
最重要的干货来了,为各种不同人群量身定制了社保转移策略。
1,经常变动工作地点,居住地尚不确定的小伙伴。有两种策略:一种是在工作地分别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几年后一次性转移合并;另一种是跟单位商量把钱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你,你自己到某个城市统一缴纳或者让单位委托一家第三方公司帮你缴纳。
2,针对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小伙伴,转移社保之前务必打听清楚当地政策。比如像上海,公积金账户一旦转出就不能再回来了,北京地区外地的公积金账户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等等。 3,有的小伙伴对于异地的工作只是想尝试一下,那么肯定不建议转移社保,直接在当地交就可以了,到时候往哪儿转都方便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员工在异地工作,社保是可以申请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的,根据本人意愿进行。但是社保不进行转移的话,那么不同地区缴纳社保是不能进行累积,会影响员工以后享受相应保险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5-22
员工在异地工作,社保是可以申请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的,根据本人意愿进行。但是社保不进行转移的话,那么不同地区缴纳社保是不能进行累积,会影响员工以后享受相应保险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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