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了异地社保转移手续,但本地还没有去社保局办理接收手续,会不会作废?

如题所述

办理了异地社保转移手续,但还没有去本地社保局办理接收手续,是不会作废的。
社保涉及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异地转移手续已经办理,但迟迟不去办理接收手续,虽然不能作废,但存在中间断档缴费的问题,也会遇到麻烦。所以建议再忙都应该当回事,尽快办理接收手续。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转社保的程序:申请转入人到转入地社保局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到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凭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员工养老保险转移凭单到转入地社保局查核,约20个工作日左右,经查核到帐后,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提供转移单及内地缴费工资明细表、调动人员凭调动通知书复印件、户籍迁入的凭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社保局按规定处理。另外缴纳社保是以劳动关系为前提 。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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