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KTV上班收银员,现在想辞职不干了 老板一直说等招上人来才让我走

要不然800块押金不退,我都在这等了一个半月都多了,他就是招不来人 难道他不招来人我就走不了吗?维权的话我应该找那个部门??我没有合同的。

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递给老板,到期后离职即可,符合劳动法规定。 并且你有权要求发清工资,当然不如他们不给,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回工资即可。 如果他们不接受你的书面申请,可以寄挂号信,视作送达。 当然,最好是好好协商,因为毕竟闹僵了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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