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只能当小规模纳税人吗?

如题所述

小微企业以何种身份纳税,要视其在一定期限内的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而定。若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即属于一般纳税人,否则即为小规模纳税人。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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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为了帮助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快速适应小企业会计准则与营改增带来的变化,为企业创造效益,畅捷通会计家园举行了一系列的关于一般规模纳税人的专家视频讲座。在讲堂栏目中参加学习,财税专家为小规模纳税人解读当前政策。
第2个回答  2012-04-11
您指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吗?如果是按现在规定商业连续12个月收入达到80万元,工业达到50万元税务局会强行将您的单位转为一般纳税人征税,如果您不愿意转为一般纳税人税务局也会强转,那时您的进项票不能抵扣,税率还要按17%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4-09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了税务局就会给你升级,升了就不降了
第4个回答  2020-02-03
你好,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除非有些特殊情况,受到处罚和重新核定

原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业企业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在划转前发生的货物未销售但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补缴入库;原有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和留抵税额不予退还,一律转入成本。根据此项规定,对所有划转企业的应缴税金应进行全面结算,当期末应缴税金体现为正数时(即“应交税金”科目贷方余额),应及时组织入库;当期末应缴税金体现为负数时(即“应交税金”科目借方余额)不予退还,一律转入成本(原有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亦按此原则处理)。财务处理按下列分录进行:
  (1)  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
    
借:库存商品
     
贷:待摊费用——期初进项税额
  (2)  留抵税额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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