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个人和单位,个人又分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一个问题:
我如下的理解正确吗?1、个体工商户,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以此为主的,应税销售额小于等于50万且达到了起征点就是小规模,大于50万就是一般;2、个体工商户,以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和以此为主的,应税销售额小于等于80万且达到了起征点就是小规模,大于80万就是一般;2、其他个人只要达到了起征点就只能是小规模,在起征点以下就不征税。
第二个问题:
上述的个体工商户应该就是有个体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那其他个人能具体给我举例说明吗?谢谢~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个体工商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而其他自然人无论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条件,都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其他个人举例:
某人买入一游艇,以100万的价格卖出,应交增值税。但该个人并非专门从事游艇生意的人,未经过工商登记,属于一次性临时行为,所以,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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