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期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之前口头承诺的工资也大打折扣,能怎么办

面试的时候承诺的工资是每月2500(无责任),上岗后就变成1300的基本工资和1200的绩效,还问到了这个1200的绩效是根据什么考核,说不一定按销售成绩考核,也看平时表现,所以工作时候表现还不错。工作了几天后才知道还有2个礼拜的考核期,期间加了200的餐补,过了考核期加上一个月的试用期,才发了2000,就是只发了基本工资。感觉有点上当,合同什么都没签,就是还有个同事是一样的情况。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劳动赔偿吗?
北京

第1个回答  2012-04-07
不好认定,如果没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话,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多做几个月后,辞职去告公司
第2个回答  2012-04-06
没签合同就难了,反正还没做多久,在这种公司不用做了,乘早走人最好.
第3个回答  2012-04-06
如果没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话,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没有的话,工资无法证明的话,对方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法定的标准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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