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店长不同意 也不签名 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用人单位无权不准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追问

怎么样按规定辞职

请问

追答

试用期,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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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1
每个城市都有工商局,工商局会帮你解决的,拨打12315咨询下先,而且,老板是很赏识你才留你,所以没必要大动干戈去搞,找工商局协调解决了就好。
第2个回答  2017-09-11
告他追问

怎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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