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坏公司电脑,要求赔偿有无法律计算的赔偿依据

如题所述

故意搞坏的,需全额赔偿。因工作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赔偿现值的20%。赔偿金额扣除每月不得超出工资的20%。 然后才是赔偿额的计算,电脑采购是有价格的,采购进来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有固定折旧的,两者结合就是这台电脑当前的价值,然后根据过错程度做相应的折算。
法律分析
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坏,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200%、100%、80%、50%计价赔偿。赔偿额的计算,电脑采购是有价格的,采购进来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有固定折旧的,两者结合就是这台电脑当前的价值,然后根据过错程度做相应的折算。 因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根据电脑的残值进行赔偿,由人事部门作出相关的处理决定。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典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一般赔偿以下费用:(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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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故意搞坏的,需全额赔偿

因工作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赔偿现值的20%。赔偿金额扣除每月不得超出工资的2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01
个人以为,基础问题是要不要赔,电脑虽为公司财产,但可以类似看做一种租赁,只要员工个人不存在过错,就无需赔偿。然后才是赔偿额的计算,电脑采购是有价格的,采购进来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有固定折旧的,两者结合就是这台电脑当前的价值,然后根据过错程度做相应的折算。
第3个回答  2012-10-31
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坏,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200%、100%、80%、50%计价赔偿;
第4个回答  2012-11-01
1、故意损坏的,需要全额赔偿;
2、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根据电脑的残值进行赔偿,由人事部门作出相关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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