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
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1.有无转诊证明的报销比例不一样:
1)有转诊证明:
县级医院报销:75%;市级三甲医院报销:65%;市级二级医院报销:70%;
省级医院:分段报销政策:
8000元以内的:只报销50%;
8000以上的部分:报销60%
市外的,外地的非省级定点医院:统一报销55%;
省外治疗报销:55%;
2)无转诊证明:
统一只报30%。
2.转诊证明的重要性:
参合患者确因病情需要去省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必须由县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到当地新农合办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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