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国外与国内设计院联合体投标的问题

我现在在做一个国企的办公大楼的项目。本项目的设计是国外的一家设计院,由于国外设计院不能单独承担国内项目设计的规定,因此国外设计院方案设计中标后,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与国内有资质的设计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现在我有几点疑问:
1、国外设计院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国内设计院招标之前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2、国外设计院的合同必须等到国内设计院的招标工作结束之后才能一起签订吗?
3、在国内设计院确定之前,国外设计院的工作能否提前启动?国外设计院设计工作提前启动需要业主有什么委托?

谢谢各位的解答。
因为我对招投标流程不是特别熟悉,希望热心的您能在这个公开的平台解答一下我的问题,顺便也许能帮到有需要的广大网友。
再次感谢您。

楼主提出的问题,感觉招投标像是走过场,逻辑上存在问题,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还未开始招标,就已经确定了国外设计单位,再想找一家国内设计单位与国外设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国内设计院感觉有点像炮灰、傀儡,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保,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针对楼主提出的问题:

1、 国外设计院方案设计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应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初步设计 与施工图设计(大型项目一般还包括技术设计)需要另行招标,国内设计院在招标之前至少 要完成与国外设计院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
2、国外设计院设计方案中标后,可以签订中标合同,建设单位提交定金后,国外设计院开始方案设计,如果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是由国外设计院和国内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必须要等到联合体中标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方案设计是单独招标且应与国内组成联合体投标,那么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才能启动,如果是单独招标且不用与国内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投标,那么国外设计院中标后,建设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定金,国外设计院方可启动方案设计。国外设计院工作在启动之前必须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设计内容、范围。形成书面合同。
特别提醒:一个字一个字的码也不容易,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采纳........追问

你好。首先我对你以上的回答非常感谢。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不是招标确定的,是经过征集方案后由业主单位确定的。因此确定了设计方案就确定了设计院。但是该方案是由由国外设计院完成的,因此必须与国内设计院进行联合体投标。国内的设计院也是业主指定的单位,业主希望方案设计的国外设计院和指定的国内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那么你能具体的说说整个招投标的流程和各个流程所需的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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