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5天,请假回来之后被口头告知进行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两年,请假5天,请假回来之后被口头告知进行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现在我想索取经济补偿金。当时电话给的假,没有写请假条,我现在有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条,上面写了请假5天。还有养老保险手册,签订合同的时候只有一份,在单位手里,可能刚到期,但是我记不住了。
现在申请仲裁,公司请的律师,我没有经验,不知道能不能拿到2倍赔偿金,不知道胜算多少,需不需要请律师?

  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把劳动合同要到手,弄清楚到底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愿意与你续签,那就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46、47、50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2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按下面说的办。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公司方面请律师了,我们没有经验,需要注意什么吗?

追答

你不需要特别准备什么,如果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帮助,可以随时向我提问,也不难找到我的联系方式。现在需要注意的就是加强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争取自己当自己的律师,节约一笔律师费用。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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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5
如果你有点法律常识,可以不请律师。

劳动仲裁一般都向着劳动者的,应该会得到赔偿。追问

因为公司态度很强硬,而我年龄小,没经历过。
我看过电视,怕律师找出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理由为单位推脱~因为手里的证据不知道够不够,离职申请表上,离职原因写的是辞退,但是这些东西包括劳动合同都在单位手里啊~

追答

你填过离职申请表啊?这个文件对你不利,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追问

关于离职,公司只有一张表格,必须填写。但离职原因我写的是辞退

追答

申请劳动仲裁试试吧。

第2个回答  2012-11-05
建议你协商处理,律师会向着公司,做出不利于你的取证。
拿点赔偿金,赶紧跟公司两清。追问

协商未果。公司能给出各种法盲给出的理由~
如果请个律师,估计自己就不剩钱了~
愁人~

追答

首先,你要有实际在公司工作的证明。
其次。如果是公司辞退你,请假算不算严重违反劳动证据,你得看看员工手册
再次,维权是为了保护你的利益,而不是赚钱。时间同样也是个成本,你考虑清楚,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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