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玩手机满两次就无偿辞退就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情况下是不用赔偿的,你单位的规定属于单位内部的纪律规定,但是正常的理解是不属于严重违法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你们单位这样规定过于苛刻,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辞退员工是有争议的。但是实践中的用人单位有很大的优势,所以最好是尽力遵守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会绝对执行这个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依照这个规定辞掉用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如果没有因此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造成很大的后果的情况下,是可以赢的
参考资料:劳动,劳动法,劳动合同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